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

馬來西亞內政部表示

MM2H 我的第二家園計劃將在10月份恢復申請程序

申請條件有以下更改

  1. 一年內必須身在大馬或在大馬定居至少累積90天
  2. 外國收入需至少每月4萬以上
  3. 至少馬幣1百萬存款(其中50萬可取出用於賣樓/醫療/孩子教育)
  4. 符合資格將分為兩個類別,即35-49歲. 以及50歲以上人士
  5. 申請者及其家人都需提交良民證

6. 長期居留證從原有10年改為5年, 符合資格者可續簽

7. 需申報至少馬幣150萬的流動資產

8.每増加一位扶養人士(孩子或父母), 需在儲蓄戶頭増加馬幣5萬存款

9. 證件收費從每年馬幣9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, 且像申請人徵收馬幣5000和每名家屬馬幣2500令吉的處理費

10. 申請人及家屬的證件更新, 更換主申請人, 更換主申請人, 更換申請人及家屬國際等, 都必需進行及通過安全考慮